束手束脚的广告
2006年11月,MySpace击败雅虎,成为当月互联网访问页次最高的冠军网站。这意味着虽然雅虎的访客数仍多于MySpace,但是MySpace的用户们在网站停留的时间更长,这一点是广告客户们十分看重的。但MySpace却存在一个巨大缺陷:不能向外部开发商提供业内人士数值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即API。在没有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情况下,MySpace的众多广告客户如果想让他们的主页带有一些突出的特点,借以吸引大量访客,就需要排队等待MySpace的工作人员为他们建立定制主页。可是MySpace的开发人员早已不堪重负。
大部分网站如Google、雅虎等,都要付出巨大努力去区分广告和评论内容。但是在MySpace,广告就像一个猜谜游戏。由梦工厂电影公司为虚拟人物朗·伯甘蒂建立的MySpace主页就不能被贴上“广告”的标签。实际上,在MySpace很难分得清哪个是真正由电影公司创制的朗·伯甘蒂主页,因为MySpace中还有数十个由粉丝炮制的朗·伯甘蒂主页。
另外,广告客户的品牌名称在MySpace经常被滥用,这让他们十分无奈。可口可乐就是一例,MySpace.com/coke是内华达州23岁居民尼科的私人主页,MySpace.com/cocacola是一个名叫布里安娜的18岁女孩的私人主页,然而MySpace.com/Cherrycoke却是宣传樱桃味可口可乐的广告页面。在MySpace至少还存在两个反可口可乐的团体——一个叫做Killer Coke,另一个叫做Boycott Coca-Cola。
另一项广告客户经常用到的定向横幅广告,MySpace也不能提供。结果大多数MySpace用户只能反反复复地观看相同的横幅广告——通常是一张闪烁的图片推销屏保或者鼠标指针。这些低成本广告是互联网广告中的渣滓,又是第三方广告网络投放的滥广告。有些客户支付的价钱低至每千名观众5美分,还有的客户按点击量付钱,除非有网友点击他们的广告,否则完全不用付钱。
因为大牌广告商多数都选择在MySpace建立自己的主页,或者在网站首页登广告,所以MySpace只能被迫接受上面这些滥广告。大牌客户处于谨慎起见,往往不愿让自己公司的广告广泛地出现在MySpace所有页面中。
至于如何从中小商家的口袋中获取广告收入,MySpace还没有一套真正的战略规划。在MySpace安家的小商铺不下数千个——从开文身店的,到卖T恤衫的,做什么生意的都有——但是大部分店主都没有为他们的主页付费。只要这些店主不过分明目张胆地利用他们的主页卖东西,网站基本不会进行干涉。
问题在于,MySpace本身人手不够,不能有效地对小商户实施监督管理和征收广告费。2006年年底,巴雷特决心学习Google,在MySpace加入自动化在线收费系统,让小商户通过一个自动化系统在MySpace投放横幅广告的费用。小商户的店主们也很喜爱这种自动化系统,因为他们只需支付少量费用——10美元而已——就可获得投放广告的权利。在没有建立自动化系统的情况下,网站很难派广告销售代理来处理这类小金额订单。巴雷特用了一年多时间,方才建成MySpace的自助广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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