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广告策划应遵循的五大原则
1.目的性原则
这是对广告策划决策进行控制管理的基本要求。目的性原则对策划工作而言,意味着两层含义:第一,广告策划决策是实现营销沟通目标上的一个选择过程,必须按照确切目标进行;第二,策划工作须按照确切目标提出自己的工作进程和任务细分,失去了目标的策划工作,永远无法达到合理的规划和既定的效果。
任何一个广告活动,在其展开之时,不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必须明确自己的目标,或者是为了直接促销,或者是为了提高产品知名度,或者是出于公司想象考虑,或者是要解决营销中某一具体问题等。目标代表了广告策划的一种方向,是公司营销目标在广告沟通中的具体体现。
2.整体性原则
广告策划是一个由多方因素相互配合的系统工程,其中每一项工作既有相对独立价值,又彼此环环相扣。如果丧失了对全局的把握,没有从整体上协调各个广告环节,致使各项因素无法和谐统一,广告也很难发挥其效益。
当整体性考虑出现脱节时,往往一个广告活动,或者找不到好的策略,或者虽然提出了一个很好的策略方向,但是在具体创意和传播中,这个策略没有得到有力的体现,甚至是创意的符号表现形式削弱了策略本身,那么策略所代表的广告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在广告策划中,常常看到会有一种相互脱节的现象,诸如,信息的设计有违目标受众的接受习惯;媒体形式不能很好地把信息传达给目标消费群体;广告的成本超出了预算承受范围等。所以,整体原则强调了一条铁的定律:广告策划需要协同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
3.效益性原则
广告是一项直接的功利性活动,它是通过付费手段追求目标效果。作为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要求广告投入取得合理的收益回报是其本质所在。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看,广告策划必须保证广告能够达到或者超出预期效果,否则就是对广告投入的浪费。
如果一个广告策划失去了对效果的追求,这个策划本身就毫无意义,广告运作的效果应该如何确定?这一点在设定广告目标时就应该明确,必须要有一系列可以具体测量的量化指标,任何一种通过主观臆想的判断和预测,都是不科学的态度。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广告主往往把销售上升看作衡量广告效果的唯一依据,这一种看法并不全面。有时候广告的成功并没有直接影响销售,而销售的上升也完全可能不是因为广告的因素。广告活动只要有圆满达成了广告策划所提出的目标,即可以看作既定效果的实现。
4.集中性原则
这是针对广告活动范围和广告信息目标指向而言的。广告策划决策中,由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往往企业让一次广告策划完成多重任务。这一点并不可取,因为目标众多必然要影响策略的针对性,分散广告诉求重点,给受众造成混乱印象,最后导致每一个目标都无法完成。集中性原则是广告策划对目的性的效果性的贯彻:集中优势各个击破。
从广告信息传达和目标受众接受角度看,集中性原则的提出具有必然意义,竞争性产品大量同质化,与此同时消费者的需求却变得越来越具有个性色彩;但由于信息重复和信息过剩,以及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化,进而导致了消费者在选择性接受中的被动状态。如果丧失了集中性原则,很可能导致产品形象模糊不清、广告目标群体毫无反应、广告信息被淹没在大量信息之中。
5.操作性原则
广告策划决策不只是作出策略性决策,它同时也是一系列实施计划。操作性原则要求广告策划必须符合市场环境和现实条件的许可,符合厂家实际负担和产品销售可能,而且广告实施人员在具体执行时方便可行,这样才能保证广告的有效开展。
依据这一要求,广告策划对市场提出了自己的分析结论,找出了问题和机会,解决问题把握机会,就成了策划的中心,也就是其关键所在。前期准备如市场调查、形势分析是为了建立策略;进一步工作如实施广告定位、发展创意策略、具体组合媒介等,也是为了贯彻策略。所以广告策划的关键和核心主导,就是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可操作性策略。一个好的广告策划,不是资料和数据的堆积,更不是空泛无稽的纸上谈兵,而必须是主题清晰、策略突出、便于操作的行动纲领。其间有一条贯穿主线,纲举目张,统一于一体,使整个策划看上去脉络清晰,重点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