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吃肉夹馍,相信不少西安市民都知道竹芭市的“樊记”名气大,但多数人可能不知道,15年前,两家企业就开始争夺“樊记”腊汁肉这个商标。昨日,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拿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樊记”商标注册证,标志着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落幕。
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樊家”将樊记腊汁肉店长期使用、在西安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樊记”商标申请注册,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为此裁定1996年“樊家”申请注册的“樊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樊家”在公示期提出异议,2010年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樊记”于当年4月28日收到商标证书。同一天,“樊家”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樊记”发起诉讼,要求驳回商标裁定。
2010年8月4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做出判决,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之后,“樊家”没有提出上诉。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樊记”商标注册证,这标志着“樊记”商标之争最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