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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王老吉”商标权争夺之启示

2012-05-19 11:25来源:谋思网作者:王学英字号:小

  红绿“王老吉”商标之争是中国的商标争夺维权第一案,近日,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争夺战落下了帷幕:广药集团最终赢得了这场胜利,加多宝的红罐“王老吉”将成为历史。

王老吉的商标权之争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称为企业立足市场的重要财产。据相关资料可知,广药集团在1997年注册申请了“王老吉”商标,之后与香港鸿道集团(即加多宝)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加多宝取得了独家使用红罐“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使用权。

  笔者认为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候还产生商标之争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王老吉品牌经过加多宝集团多年的经营,依靠“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准确定位和精准营销,以及在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树地震中的慈善营销……让名不见经传的王老吉声名鹊起。在2009年王老吉在中国市场销售160亿元,超过了可口可乐的150亿元,成为“中国饮料第一品牌”;到目前为止,王老吉商标的市场价值高达1080.15亿元,正是看到该商标的巨大市场价值,广药集团依法发动商标使用权收回的行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广药集团享有商标的所有权,而加多宝集团只享有授权使用权,在发现不利于自己市场拓展时,广药集团夺回自己的商标使用权也无可厚非。这充分警示企业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必须从根源上培养和创建自己的品牌商标;若仅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就需充分维护好自己的商标权益。

  此外,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的李益民收受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的商业贿赂,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低价转让给加多宝,正是这一事件直接引发了关于红绿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的争夺。通过这一事件,警示企业在发展中不仅要十分重视自己商标品牌的培养,还要通过正常途径实现发展,而不是处心积虑的寻求发展捷径。这种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短期理性、长期不理性”的偏门手段,最终会给企业、个人乃至全社会造成严重损失。企业要想实现发展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各种商业贿赂,加多宝失去王老吉的商标品牌收到了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惩罚。

  商标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产,红绿王老吉的商标争夺更加显示了商标对于企业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谋思网(www.imosi.com)专业人士指出,同样的商标品牌,不同的使用者基于不同的品牌管理、策划等,最终实现的市场价值是有差异的,因此,企业在商标使用权转让时要注重维权;更要依法使用商标品牌。加多宝跟广药的王老吉商标权之争为企业敲响了警钟!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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