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点 北京拟大力推广单位自建公租房
近日,中央派往全国的多个房地产市场督察组已经结束工作,据一位参与北京市调研活动的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工作汇报会上传出消息,北京拟大力推广单位自建公租房,相关细则有望近期推出。
其实,单位自建公租房的做法已经在很多地方悄然试点。北京经济开发区一位使用单位公租房的业主表示,目前2000多元/月的价格相比市场租金便宜30%左右。而和市场上的房子相比,单位公租房的户型更大,小区更干净整洁。因为是和单位直接签订租房合约,其租期相对稳定,不会有随时可能被房东赶走的后顾之忧。
正是因为看到了单位自建公租房市场有诸多好处,各地方政府开始积极研究大力推广的可行性。据了解,为了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北京经济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将给企业一定的建房补贴。但这一费用远低于政府自建保障房的成本,起到了资源互补的效果。
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对单位自建公租房的态度已经达成共识。今年年初,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秦海翔曾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将新建、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各类保障房将占到所有住房的60%,公租房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 为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北京开始考虑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园区内企业职工出租。
一份名为《亦庄开发区路东区E14地块路东区产业配套公租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披露,该公租房项目由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用地由开发区管委会出租给开发总公司,建设蓝领员工公寓、白领员工公寓以及相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计划到2012年解决约2万人的住宿需求。
以此为范本,更大规模的单位自建公租房项目将成为未来北京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内容之一。
山西浙江等地陆续推广
就在北京积极酝酿单位自建房的时候,其他地区的单位自建房也开始雨后春笋般涌现。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了今年浙江确保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万套等主要任务。同时明确提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当地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4月20日,山西传出允许单位自建保障房的消息。不过,与北京、浙江等地不同,山西的模式开始向出售突破。此举被媒体解读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政策的重大调整”。据了解,山西省的新政策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后,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职工的困难。
这其中细微的差别是土地性质是否变化,从而涉及房产是否可售的问题。据了解,北京、江浙等地因为只涉及租房,因此可以不变更土地性质。但如果涉及出售,原有的工业用地性质就要通过市场化途径变更为住宅用地。
推广单位自建公租房
中国房地产研究协会专家李战军认为,在国内,有资格建设公租房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中小企业基本没有能力为职工提供这样的待遇。这也决定了单位自建公租房只能在北京这样的大型企事业单位聚集地进行尝试,而不能成为全国各地通用的方式。
而这些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多是通过政府无偿划拨取得,因为不是有偿转让所得,也就不能建设可销售的住房。除非像山西那样,将土地性质进行合法变更。
他提醒说,推广单位自建公租房时,要考虑到有可能因各单位财力不同引起新的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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