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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服务业发展新政策深度解读

2011-01-26 14:19来源:中国电子报字号:小

改善竞争环境

  2000年出台“18号文”至今的10年,可以称为软件产业发展的黄金10年,政策的大力支持是软件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这10年,我国软件产业收入从2000年的593亿元,激增到2009年的9513亿元。2010年前11月我国软件业务收入达12081亿元,同比增长30%,预计2010年全年的软件业务收入约为1.3万亿元,比10年前收入增长了20多倍。“18号文”对软件产业给予专项资金、税收、融资、进出口等多项优惠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税收优惠是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继续实行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

  继续延续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市场的预期之中,而营业税、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则成为市场的关注焦点。软件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后增值税实际税率在3%左右。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的规定,软件企业按照营业税征缴范围的销售收入及服务收入的5%和培训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软件企业,服务收入需要交纳5%的营业税,而产品销售收入要交纳3%左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负要高于增值税税负,对于服务收入比重较高的软件企业,营业税成为影响净利润的重要因素之一。以用友软件为例,2010年上半年公司应交纳的增值税为7108.8万元,应交纳的营业税为464.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5491.1万元,而公司增值税退税返还为7738.2万元。

  业界期待政府下调软件企业的营业税率,降低营业税税负。如果政府对于软件企业给予营业税优惠政策,服务收入比重较高的软件企业营业税金额减少较多,上市公司中浙大网新、航天信息、用友软件等软件企业受益程度较大。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原则性的方针,具体税率由细则规定,企业具体优惠程度需等待细则出台才能明确。

  本次会议中提出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支持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相关企业的难题。从软件产品来看,基础软件、工具平台软件这些属于政府重点鼓励的领域,也是目前国内软件行业的薄弱环节,国内软件企业一直在这些领域辛勤耕耘着。根据2009年国内软件百强的统计数据,系统支撑软件的比重快速扩大,其中,完成的操作系统和中间件软件比上届增加2.3倍;完成通信、电力、工业控制等系统软件比上届增加1.6倍,占百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的39%,比上届提高了9%;芯片设计能力稳步提高,实现收入比上届增加了7%。这些领域的产品更容易被盗版,预计政府将继续加强打击盗版软件的力度,为这些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竞争环境。

  此外,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强化投融资支持,鼓励、支持企业跨地区重组并购,加强产业资源整合。

  虽然国内软件行业总体收入迅速扩大,但是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在技术水平、企业规模上存在很大的差异,重组并购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良好途径。目前很多规模较大的软件企业已经上市,这样企业拥有在股市融资的途径,资金优势使这些企业将在今后软件行业的重组并购中如虎添翼,外延式扩张也将成为这些公司增加利润来源的动力之一。

  (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明新国)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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