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通知规定,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通知要求,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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