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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免征土地税

2012-07-12 13:27来源:长江商报字号:小

  为更好的规范物流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据悉,该意见要求完善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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