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政策,今后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均可享受免税政策,这一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免税
从税务机关获悉,该优惠税政出台的背景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税务机关在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一方面征收成本明显增高,另一方面,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
例如,如果一批货物进项是100元,销项是102元,销项减进项,再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那么缴税凭证上就会出现1元以下的纳税额了。在实际征税的过程中,税务人员要打印凭证和提供服务等,运用各种人力物力成本,整个缴税的操作过程中,耗费的成本高于纳税额;而对纳税人来说,为了1元以下的纳税额还要跑银行缴税,也浪费成本,所以1元以下应纳税额免税对纳税双方都有好处。
总之,国税总局出台的新政策,不仅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也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税务机关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为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