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即将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首次打破户籍界限,把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9月25日《工人日报》)
今年6月,由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首次把单身人士与非本地户籍的“外地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不仅有利于解决城市夹心层与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也会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原动力。
此次广州首次打破公租房户籍界限,具有进步意义。但美中不足的是,广州只把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大部分外来人口仍被公租房政策拒之门外。而且,如何落实相关公租房政策,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获得住房保障政策实惠,是一大难点。
在我看来,地方政府有两点需要尽职尽责: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政策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二是完善公租房资源配置制度,让公租房供应精确制导、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样。
从定位上说,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还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经购置自有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出借的覆辙。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才能让公租房“精确制导”,最大限度惠及普通民众。(作者: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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