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某公司做钳工,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最近,刘某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得知消息后,刘某找到公司人事部门询问究竟。
该公司人事部门经理称,因他违反了《员工处罚条例》。刘某不服,来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称自己并不知道该规定,企业也没有公示过该文件,如今,却依此为据将其解雇,做法不合理。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该公司有《员工处罚条例》,却未及时告知职工。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违法,应予撤销。如果刘某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公司应依法向刘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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