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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汤不换药” 员工遭遇洗工龄

2012-01-16 15:23来源:博思商学院字号:小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当然也影响着你的收入水平。

  在某技术开发公司工作的徐先生郁闷了,他在公司干满15年,今年跟公司提出签无固定期合同,却被公司拒绝了,理由是公司改名了,按新公司成立之日算,他的工龄只有四年。这个说法让徐先生傻眼了。

你被洗工龄了吗?

  徐先生说,他是1996年就到公司工作的,2007年,公司由某技术研究所改名为某技术开发公司,签劳动合同时除了名字变化外,其他一切都没有变化。通俗一点就是同一套人马换了个新牌子。公司称,徐先生的工龄只能从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像这种工龄缩水的现象,衍生出一个新的名词“洗工龄”,它专指公司为了不向工龄长的员工支付高额工资,把员工调到同一个老板的另一家公司,这样工龄就要从头开始算。或安排让员工辞职,然后再入职,双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些公司用“洗工龄”的方式来“赖”工龄工资,甚至以此解除无固定期限用工。

每两年换个新名避险

  “洗工龄”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见,记者在业内了解到,有一个颇具规模的大公司在南京设立办事机构的十年多时间里,不断高薪招收员工。然而,公司却以每两年换个新名的速度,不断跟员工签新的合同。直到前年,总部以销售业绩差打算关闭这个机构,并开始以洗工龄的方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不过,对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国家相关法律早已有明文规定。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龄奖没了员工索赔

  律师告诉记者,他最近也代理过同类型的案例,并且判赔成功。王某于1995年12月底进入某灯饰电器有限公司做装配,每月工资一千四五百元,加班多的时候,可以拿到1800元。

  2008年底,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灯饰公司关闭工厂,其法人代表马先生与另外一个股东注册成立了另一家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马先生。

  当时,原公司要求包括王某在内的全体员工与新公司签订起始日为2009年1月1日的新劳动合同。但到后来发放工资时,王某等发现原来在老公司时享有的每月150元的工龄工资没有了,经询问,才被告知对于新公司而言,员工在老公司的工龄全部不算,一切从零开始。

  王某认为新公司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于是和31名同事一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与新公司的劳动关系,新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时认为:新老公司是同一个法人代表,是关联公司,而且这些员工又是按照老公司的要求到新公司工作,因此在本质上是一种工作调动,原来在老公司的工龄理应带入新公司。现在新公司以此为由将员工的工龄一笔勾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必须给予合理补偿。最终,31名员工共领到45.5万元补偿款。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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