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广告只有与电视节目捆绑在一起,才能发挥其作用和商业价值。如果把电视剧都安排在收视率高的时段播出,而广告则集中在午夜后连播,那么广告就没有价值,而收视率高的时段也就不能称为“黄金时段”。然而自“禁广令”以来,各电视台播放广告过于集中、混乱的局面似乎得到有效治理。
但是,业界对于“禁广令”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是议论不止。这主要是因为虽然现在各电视台在电视剧播出中间不插播广告了,却将原先中间播播的广告移到了片头,或者片尾,非但没有让电视剧播出中的广告插播降下来,反而会让插播广告多出好多,这就是广电局,只看准了电视剧播出中间的广告问题,而没有看到各电视台对广告的重视,或者电视剧对广告的吸引力。
其实,在医学上,治病有下猛药和慢药之分,猛药治病快,但不一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许此病好了,那病又抬头,这就是典型的“头痛医痛,脚痛医脚”,而慢药或许病去的慢,但病走如游丝,治了的病,是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病人不会再犯病,或者说让病人不会此病好那病犯。
如今,广电局并没有规定一集电视剧,或者多长时间的电视剧需要播出多长时间的广告,而仅仅治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问题,结果“此地不留爷倒有留爷处”,电视剧中间不让播,不会到片头播片尾播吗?这样禁止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并非是长久之计,或者说是一劳永逸。
现在广电局又要治理片头和片尾广告,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越治理越乱,越禁越播。实际上,对于每一集节目,或者电视剧在片头或者片尾,遵循规律规定一个百分比例,这样一旦超过比例,对其进行处罚也就有了科学依据,而非是用眼睛衡量,或者用粗暴方式解决电视剧广播播出的问题。
各电视台电视剧播出过程中片头片尾广告偏长的病因是没有科学规定播出比例,治理也是“头痛医痛,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不严格科学规律和规定科学的播出比例,禁止了电视剧片头和片尾广告便长,或许除了植入式,更有输入式,永远治理不了广告的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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