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即信息传播的接受者,或者不如说是被动接受者。虽然数字媒体日益蓬勃,但是要实现媒体与受众的真正互动,还尚需时日。如今的“受众”,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缺乏话语权。一直以来,受众对广告的“天然”反感也正来源于此。因为实际上,广告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营销打扰。而大多数人之外,则是所谓的“目标受众”。所有受众,只会对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传播不会有反感。当广告变成特别投放给目标受众的信息之时,广告才对人们有价值。
植入式广告,在最初之所以能得到人们的欣然接受,其实是因为这些广告隐形植入了对人们有价值的内容中,使人们的价值接受处于“免打扰”状态。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广告内容。广告的效力得以在无形中发挥出来。最终,即使原本是普通受众,也不自觉地被转化为目标受众。这才是高明的“广告植入”。
在1929年的动画片《大力水手》中,运用了最早的植入广告。每一集,大力水手的招牌戏都会上演:吞掉一罐菠菜之后变得异常强大,一举消灭所有反派。这便是该动画的赞助商,一家菠菜生产厂家向观看动画的儿童发布的一条隐形广告:吃菠菜就能像大力水手一样强壮!再如007系列邦德的宝马座驾、欧米茄手表,《阿甘正传》中阿甘喃喃不休的彭泉汽水,《史密斯夫妇》中火箭筒毁不掉的松下电脑等等。由于电影内容与植入产品结合得无懈可击,人们对此类广告植入毫无反感,而且认为很酷,不自觉成为产品的拥趸。
相比之下,2011年上映的《变形金刚3》中,频频亮相的中国品牌,实在让人小小倒了一下胃口。前两部中爱变各种电器的塞伯坦星人忽然只爱变联想电脑,且该款联想电脑无论外观和颜色都有模仿苹果电脑的嫌疑;电梯里颇有些神经质的男人喝伊利舒化奶的样子也实在难说优雅。一句话,太过高调是这些植入广告的致命伤,急功近利地宣传让人徒生反感。
当然,高调植入广告也不是没有“成功”案例。《疯狂的石头》中那句“牌子,班尼路”为万千受众“无障碍”接受,但是经此恶搞,想必班尼路很难在稍有品位的人群中立足了……太过高调地植入广告,反而很容易让人感觉搞笑夸张,很难起到正面的品牌传播效应。笔者认为,慎用为妙。
因此,界定植入广告是否成功,有一条十分简单的标准:当受众意识到这是植入广告时,这条广告基本便告失败。亦即,植入广告以“无痕”为贵:当用户真正为产品价值所吸引,接受这一广告为对其自身有价值的内容,而忘记所谓的“广告效应”,将植入产品的内容表达进行不自觉地认可时,广告商才算大功告成。在此,不得不提一下当前热门的“微电影”,打着电影的名头,放着赤裸裸的广告——这种“微电影”能否获得应有的广告效应,实在很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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