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柔遇柔”型的领导力智慧
首先,我们来举一个关于水的例子。
水,大概是世界上最柔顺的物体了。现在,我要提出一个话题:当水与水,相遇了,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答案有四点:
第一点:水与水,相遇了,还是一样的水。
第二点:水与水,相遇了,水变多了,力量变大了。
第三点:水与水,相遇了,水变固体,结成了冰块。
第四点:水与水,相遇了,水变浊了,分不清当初,谁浊请清,混为一堂了。
关于第一点的结果,大家勿庸置疑,不管什么水,只要混合在一起,肯定还会是水,不会说水与水混合在了一起,就成了石头或木头。《易经》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类的东西,聚在一起,仍是同类,不可能成为异类。
关于第二点的结果,也比较好理解,中国有句话叫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一滴水也许只能做甘露,但成千上亿的河流汇聚在一起,就成了波澜壮阔的大海。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是这个道理。
关于第三点的结果,表明的两种力量的对比,即孰弱孰强,力量的此消彼长,强大的一方能控制弱小的一方,弱小的一方只能顺从于强大一方。
对于第四点结果,隐藏的智慧,其实与第三种相差无几,都代表两种力量的强弱此长彼消;不同的是这个结果更代表“正不压邪”、“阳不抵正”,令“纯洁的变得有瑕疵”,廉洁的也被染上污点。
在组织的领导层面,我们无乎都会遇到以上案例中,关于水在四种不同条件下表现出来的处世态度与方式。
例如A君是一家集团公司副总,某天,集团公司又在子公司选聘了一位优秀人才B君,进入到集团公司任副总,与A君为同级关系,隶属于集团公司总经理。
这时,A君就要面临着与上述关于水的案例中同样的四种处世哲学。
第一种处世哲学:A君还是A君,B君还是B君,“同朝为官”,各耕自己一亩三分地,力量均衡,互不侵犯。
第二种处世哲学:A君通过各种计谋,包容、兼并或收买了B君及其队伍力量,充实了A君队伍,A君力量更为壮大。
第三种处世哲学:A君通过各种计谋,本想包容、兼并或收买B君,但最终自己低估了B君,自己反被对手“禁锢”起来。
第四种处世哲学:A君与B君力量半斤八两,实力不相上下,你也想兼并我,我也想兼并你,但最终谁也没兼并谁,然后双方龙虎相斗,谁也没占到便宜。相反,反而让别人,如双方共同的上级领导,甚至下属捡到便宜,成为别人权力制衡的一枚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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