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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实施之后误工费计算方法

2011-09-29 13:53来源:法律快车字号:小

  典型案例:

  张大妈被汽车撞倒住院治疗,出院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肇事者承担民事责任,其中一项是赔偿误工费。

  司法实践中,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如果受害人主张的误工费计算标准高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应提供完税凭证,否则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其误工费。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000元,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误工费将如何计算呢?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此次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不仅关系到工薪阶层的钱袋子,还将对损害赔偿类案件中误工费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误工费乃实际减少的收入

  在损害赔偿类案件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大多有较为明确的标准,然而误工费则往往个体差异性较大,一些当事人甚至“漫天要价”,动辄三五万元。

  司法实践中,在计算误工费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误工期间;二是误工费标准。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

  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

  在确定误工期间后还要确定误工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依据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果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受害人应提供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且无法提交完税凭证,又不能合理解释的,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并可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修改前个税起征点成计算依据

  在个税起征点修改之前,司法实践中,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而且不能提供最近三年收入证明,同时主张的误工费计算标准高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应提供完税凭证,否则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其误工费。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000元,在北京,当受害人月收入低于2000元无法提交完税证明时,如果要求的数额接近2000元,法院一般予以认可。

  新的个税法实施后,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月收入少于3500元的居民免除提交完税证明的举证义务,但我国很多人的月收入难以达到3500元。如果继续按照个税起征点考量,将当事人提交的月收入接近3500元的证明酌定予以认可,将明显对赔偿义务人不利。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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