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就业市场弱势方,许多毕业生会在急于想得到一份工作的时候忘记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丧失许多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糊里糊涂签下不平等条约。为此,上海律师事务所沈律师提醒道:毕业生签合同时,应学会自我保护,谨防掉入招聘方的合同陷阱。
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
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如若出现第三方,求职者就需提高警惕,以免损伤自身利益。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出的承诺都应当要记载于劳动合同中,但是鉴于当前社会应届毕业生市场的供需关系,应届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将所有口头承诺都在劳动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现实的,但是毕业生们应该在签协议时问清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3.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会停止工作的寻找,但一旦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由于这时统一招聘的时机已经错过,失去了很多寻找其他优秀工作的机会,所以明确违约责任及金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手持一份
劳动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时候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上的保障。其一是将来为自己主张权利时作为举证内容;其二是防止合同内容被人篡改。如果毕业生没有持有劳动合同,将来用人单位一旦出现了违约的情况,毕业生们拿什么来证明他们是违约了呢?
当前用人市场上毕业生就业的确比较困难,在此我们不仅要谴责那些利用毕业生的这种就业的困难而拒绝向毕业生提供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而企图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更呼吁广大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仍应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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