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上周末日表示,山东省即将颁布实施《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这个《纲要》将成为国内首个国民休闲发展纲要,旨在引导群众更广泛地参与休闲活动。
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在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国民休闲汇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纲要》7月25日已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不日将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下发。《纲要》中表示,到2015年,山东将推动国民休闲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休闲的人数和有效时间明显增加;休闲经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旅游产业收入相当于GDP的14%左右。
《纲要》指出,国民休闲是全体国民在闲暇时间开展旅游度假、康体娱乐、求知益智、愉悦身心等活动,以及为此提供的生产和服务。为促进休闲活动的开展,《纲要》中规定,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农林水、新农村建设、国土治理等专项资金,鼓励休闲经营主体拓宽筹资渠道,通过股份制改造、租赁经营、资产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国有休闲资产。同时,实施休闲促进政策。全面开放公共休闲资源,努力实现各行业公共休闲资源的公共化、社会化。原则上,凡是政府投资的休闲设备和产品都要免费开放。将国民休闲逐步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畴,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休闲需求,鼓励企业安排福利休闲、奖励休闲,并将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同级文明单位考核、企业社会责任考核。
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公民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休闲,三分之一的收入用于休闲,三分之一的人员在休闲产业就业,国家三分之一的GDP由休闲产业创造。目前山东人均GDP已超过6000美元,有着巨大的休闲市场。这也是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来保护和促进国民的休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