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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颁布地方法规规范心理咨询发展

2011-12-01 13:48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向雨航字号:小

  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加而日益增多,为了更好的规范心理咨询市场的发展,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该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生效,这是首个心理卫生条例。

  该条例实施以后,深圳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将设有专科从事心理咨询和精神疾病诊治。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深圳市18岁以上居民中精神疾病患病率竟然高达21.19%,这既是当时,也是目前国内同类调查的最高数字,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达到1.41%。深圳的心理卫生形势条件尤为严重。

  而深圳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也比较缺乏,特别是与邻近的香港相比就更为严重了,与香港比较,香港700万人口,精神科病床约4000张。而深圳即使明年上半年康宁医院扩建工程完成,达到450张病床,2015年健宁医院建成后增加800多张,也远远不足。

  此次,深圳市深圳心理卫生条例实施后或将得到极大改善,真正的规范心理咨询市场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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