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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楼市一周解读 公租房申请标准降低

2011-03-23 14:03来源:新浪房产字号:小

  青岛楼市一周盘点。

  焦点资讯:青岛规定人均月收入不超1864元就可申请公租房;

  商品房走势:上周成交11.18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3.34%,成交均价为7783元/平方米;

  商品住宅走势:上周成交7.9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0.73%,成交均价7642元/平方米;

  土地成交信息:上周成交7幅土地,成交面积44.68万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

  土地出让信息:上周出让土地1幅,出让土地面积13.72万平方米,属城阳区住宅、商业用地;

  营销动态:上周各项目营销活动又有增加,13个折优优惠项目遍布六区两市;

  成交排行榜:上周上榜项目的成交总面积为3.52 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3.59%。

热点解读

  青岛规定人均月收入不超1864元就可申请公租房

  4月份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从不超过610元的标准提高到7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也提高了3平方米。据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以前是127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以前是191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申请保障性住房统一执行新标准。符合条件者可在新标准执行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资格申请。申请表格的填写,市民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指导。

点评:

  保障房的开发建设一直以来作为调控的杠杆,发挥满足刚需、调和社会的功能。但由于监管层面不重视,执行层面不严格,需求层面钻空子,导致现有的保障房市场略显混乱,功能打折。我们认为,要利用保障房缓解房地产市场压力,要做到两点。一是解决购买标准和购买力之间的矛盾;二是解决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开发的矛盾。第一点的解决途径较易获得,首先就是降低申请门槛,加高准入工资上限,也就是3月份的新保障房标准在做的将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申请人月收入从1277元上调至1864元,通过放宽购买力来促进保障房市场的成交,让更多有住房困难的民户得以安居。第二点的解决需要时间和理解。目前调控诸多细则有项关于项目配建比例的要求,要求提出凡净地出让必需配建22%的有效供应用房,包括回迁安置房及保障用房。目前来看这一标准并未全面实施,也能理解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强迫性和不合理性。青岛是作为配建房的先行城市,但收效甚微,从利润模式上来说也是“不配”比“配”划算的,所以期待保障房发挥社会功能必需要解决开发商对保障房的抗拒心理,一方面是从社会责任角度来争取理解,一方面是让建设保障房的收益增加,这里所谓的收益不仅是说资金,也是指企业无形资产,例如官方的企业信誉等,让保障房逐渐脱离“配建”和“协议”的开发框架,独立发展成为新的可盈利的物业模式。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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