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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行稀土增值税专用税票

2012-05-23 13:50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的《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这意味着,专用发票主要覆盖的领域是稀土产业链的中上游,包括矿山、冶炼分离和流通企业。下游以磁材、发光材料等为代表的应用企业不在此范围内。记者还发现,涵盖产品中并不包括稀土金属,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因为担心所涉范围过多,不易落实监管。

  市场预期已久的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于6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覆盖矿山、冶炼分离和流通领域,不涉及下游应用。专用发票的实行意味着稀土行业正式开始以专用发票的形式,自上而下全面梳理行业运行情况,为下一步的规范、整合打下基础。

  稀土专用发票的实行意味着,我国开始逐步对稀土实行类似于盐和烟草的国家专项经营管控,监管力度在不断增加。但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而言,专用发票还无法固定总量,短期内稀土价格不会有大幅度波动。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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