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2年1月在上海试点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同时,关于试点扩围的传闻一直不断。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据悉,此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有关专家分析,国务院选取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主要是因为营业税主要针对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完善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选举交通运输业作为试点行业。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一种。在众多行业中,就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这两个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降低流通环节的税赋,也是降低CPI的一种间接手段。国务院的这种举措更多是想对一些行业进行结构性减税,减轻其负担,以促使经济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