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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调写字楼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12-07-25 11:38来源:南方日报字号:小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广东省地税局近期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近日,对广州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部分调整:即写字楼(办公用房)的预征率由2%调整为3%;其他住宅类的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3%,别墅4%和商业营业房、车位4%维持不变。调整的执行时间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税款所属时期)。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至3%

  在该方案中,省地税局要求各地上报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省局专项工作小组7月下旬从各地抽调税政、计统、信息等业务骨干,集中在省局数据中心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交叉稽核,全面掌握土地增值税税源。

  此外,省地税局还将对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制定出台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规范房地产项目和小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探索辅以稽查约谈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方式进行清算等。

  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还强调,为提升土地增值税预征质量,将在全省推广“一盘一率”的预征方法,即引入信息化手段,运用计算机软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使税收更加及时入库,减轻清算环节的压力。

  据分析这是针对现在各地的楼市成交量普遍上升,已经出现明显的回暖迹象。根据以往的经验,楼市成交量上升会带动房价也出现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提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主要对市场起到提醒的作用。而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市场率先回暖从而带动房价上涨。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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