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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审核制度松弛 管理成大难题

2012-05-04 10:40来源:正义网字号:小

  当前,互联网广告业在市场整体份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商家开始选择通过互联网来施展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互联网广告成为较量传统广告方式的一股强势力量。然而极度迅猛发展以来,在优质和高效的传播能力之外,互联网广告也在逐渐暴露出了自身的一系列问题。

问题一:强制性传播

  许多广告主认为,强制就意味着接受,因此互联网侵犯广告(强制广告、强制注册、弹出页广告)的出现频率逐渐增高。

  “在实现互联网广告的观看过程中,包含许多技术手段,比如有网页上的通条,还有打开网页后自动展开播放、几秒钟后缩小,还有强行挂在网页边上等。用户对此也会有一些意见,比如强行打开的广告会阻碍用户的浏览体验,还有一些广告有强行的植入,打开以后会设立一个客户端,让用户经常自动收到它发来的信息,这些都会引起用户的反感。”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说。

问题二:互联网广告审核宽松

  “互联网广告很多时候发布都比较随意,由经营业主自己发布,不像传统广告要经过审核。”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认为,比如“凡客”此次选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做商业广告,反映了网站松弛的审核制度。

  黄升民表示,传统广告的投放需要经过严格的把关,比如在电视上播放一个药品广告,先要通过药监总局、卫生部的审批,然后再送到媒体,媒体会进行审查,在双重的审查后,获得了播出资格,才可以在电视上发布。发布后如果有消费者投诉,说药品质量不好,或者广告语不合适等,一经查实可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发布广告的公司和媒体都会被记录。这种操作模式已实施了近20年,相对比较成熟。“凡客”的这个广告发布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没有报审,另一种是以商品报审。如果以广告报审,依据广告法的规定不会通过。

问题三:管理成难题

  “中国的网络媒体管理相对比较多头,比如互联网网站有网关,由国新办、新闻出版总署管理,涉及到视频的部分由广电总局管理等,多头管理看上去很严格,实际上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造成了管理的漏洞。一旦出现问题,要查证是哪方面的责任,就比较模糊。”黄升民说,“另外,网站太多也是难以管理的原因之一,大的网站都很好管,但是小的网站,就像城市里的个体商户,管理就很困难,只能凭他们自己的商业道德来加以规范。因为互联网也没有严格的行业组织和审核。”

问题四:打擦边球

  “有很多互联网广告是在打擦边球,其实属于侵权行为。”吴丹红说,类似在广告前放一段NBA的视频,出现几个外国明星,后面跟出来一个什么饮料的这类广告,可能广告商也没有获得明星的同意和授权。

  同样,吴丹红表示,就算“凡客”此次广告只是使用普通公民形象,未经其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有的互联网广告表现出来和新闻或信息没有明显的区分标识。“这是在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吴丹红这样认为。

(责任编辑: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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