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国家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没有创新力,国家在国际上的综合实力竞争也就无从谈起。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也是如此。创新,是决定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浪潮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灵魂。
在我国的广告行业领域中,从全局而言,这个灵魂还没有完全铸就成行。中国广告业依然缺失民族本土特色。
法国老头雅克·塞奎拉被誉为“欧洲创意之父”,他率领的哈瓦斯广告集团“横扫”商业世界。雅克曾成功地将雪铁龙汽车、路易·威登、迪奥、法国航空等品牌推向世界,还以独特创意帮密特朗登上法国总统的宝座。这个好老头谆谆教导说:“世界上有三种广告:英式广告,发于头脑止于心,是一种知性的广告,引人思考;法式广告,发于心止于头脑,是一种感性的广告;第三种是美式广告,发于头脑止于钱包,是一种完全实用性的、讲效率的广告。”英、法、美的广告都反映出它们本国的文化特色,让人一看就能认出来。那么,什么是中国式广告?人家不客气地评价说,大概只是对美式广告的模仿,一个劲地想要把东西卖出去,而缺乏灵魂、文化、浪漫和精雕细琢。
对这通“失礼”的评述,至今未见业内权威出面反驳,大概不是气短就是脚软吧。这段话也让蒙在鼓里的公众恍然大悟,原来我们的广告一直吃的是别人嚼过的“馍”啊。事实证明,在世界顶级广告创意大赛上,中国作品罕能获奖,故而业内人士讽刺道:要是颁发“最佳抄袭奖”,大概非其莫属。为什么这么说?有例为证。有一年某国际知名化妆品公司给一款沐浴露推出广告,其主要构思是:在柔和的灯光下,一位消费者讲述着使用沐浴露后的效果,她的肌肤变得更光滑了。仅仅3个月后,它的竞争者——大陆内地某家企业也为其生产的一款香皂发起广告宣传攻势,且内容与这则广告非常相似。最“高明”的是,这个复制品广告,连洋人也无法区分,两者相似程度让人吃惊。真正做到了“巧夺天工”。
为什么中国缺少好广告?究其原因,大概有三。
一是从业者的惰性。由于动脑子太累,所以热衷抄袭。于是我们看到:要么是美女洗澡,对着镜头大做享受表情;要么是一家子抱着某产品傻乎乎地大笑。广告创意者的本意,是想提高产品的关注率,可是由于缺乏对消费者的关注,致使人们看过之后不为所动。尽管花钱不少,这类广告最后只剩下赤裸裸的吆喝“赶快买东西吧,别再犹豫了”。
二是商业心理作祟。广告商视客户为“衣食父母”,唯其马首是瞻,从而客户的认同就成了广告优劣的唯一标准。很多时候,一个煞费苦心的文案,被某个老总轻易给否了。既然是“奉旨填词”,哪儿还有清新创意?因此建议客户:为了中国广告能走向世界,您应该像尊重艺术家那样尊重广告设计师。
三是理论知识欠缺。主创人员根底浅不说,还两边乱晃。虽说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但它也是有思想底线的。我们不是总在自夸拥有五千年文明吗?只能把根扎在中国文化的沃土,潜心研磨,厚积薄发,才能制作出中国特色的优秀广告。总之,多读书多思考,少读手机和菜谱。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中国广告创作有“父亲”吗?在我们周围,每天商业广告大量涌现,充斥视野,不缺儿子、孙子、侄子和外甥辈的作品,唯独没有诞生过一位值得骄傲的“父亲”。在一个家庭中,“父亲”意味着权威、地位和高标准。而在广告界,如果没有创意之父,只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爬行,天天沉浸于模仿、尾随、抄袭、克隆,简单并快乐着。身为广告大国,却没有“广告之父”,这不能不说是悲哀。我们知道,广告是一门跨国界艺术,其创意没有潮流可言,只有“好”和“笨”的区别——凡是贴近生活、表达人性、富于幽默、能更好地与产品特点相结合就是好广告。凡是牵强附会、刻意临摹、毫无主见,强买强卖的广告就是“笨广告”。毫无疑问,“中国广告之父”,只能诞生于前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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