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最近颁布决定,将对从河内内排机场和胡志明市新山一机场出境的国际旅客退还购物增值税,这对旅客是个利好的消息;同时还将促进越南的旅游经济发展。
该决定将从2012年7月1日执行,直到2014年6月30日止。决定要求退税发票金额应在200万越南盾(约100美元)以上,一天内在同一商店多次购物票相加在200万越盾以上的同样享受退税。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增值税 ]
关于谋思网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