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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芳:品牌策划的“三光原则”

2012-01-17 11:02来源:慧聪网字号:小

谭小芳 

  著名企业营销策划专家谭小芳认为:品牌是什么个性,自己说了不行,大众说了才算。当然对于大众品牌,可以喊出来,用以引导消费观念。尤其重要的是,喊的口号与个性是否匹配,或者喊的口号是否表达了品牌思想直接决定了品牌再创意的成败。不能因为你反复喊口号“五星级产品”你就成了真正的五星级产品,而关键在于你的产品、终端有没有五星级的样子。

  为此,根据多年来的丰富从业经验,谭小芳总结出了品牌策划的“三光原则”:

  第一是“眼光原则”。

  策划必须具有前瞻性,也就是说策划人要有“眼光”,要看得远,要看到他人没有看到的,这样才能抢占先机,出奇制胜,反之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整日被琐事缠身,裹足不前。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得也是这个道理。这一原则很容易理解,很多策划人都在实践中努力遵循这个原则,只是程度存有差异。例如,很多企业没有做品牌战略策划,就忙着请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大量资金砸下去之后,可能会有一定的收益,但必然是事倍功半。

  第二是“阳光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策划必须见得着阳光,经得起日光的“曝晒”。换句话说,策划人必须心胸坦荡,不能做昧着良心的策划,亦即策划不能欺诈消费者,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不能有悖于社会道德和伦理。不容乐观的是,不少策划案都违背了这一原则,现在仍就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3·15被曝光的企业,以及其它出现类似危机的企业,尽管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经济效益上的成功,但是其显然是违背了策划的阳光原则。

  第三是“X光原则”。

  X光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波长在~10nm到~0.1nm左右,有很大的穿透能力,被广泛应用于科技和医疗等方面。这里借指策划人要有“掘地三尺”的精神和能力,洞穿问题的本质,或者说找到问题的根源,然后再结合存在的资源进行策划。这样,策划案实施后,才有可能实现釜底抽薪、药到病除的效果,否则必然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例如,某商场做了错误的品牌定位,却热衷于大搞一些不痛不痒的演出活动、促销活动,结果自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几个月后,依旧是“门前冷落鞍马稀”。

(责任编辑: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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