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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产品品牌策划的“三光”原则

2011-12-23 14:05来源:总裁网字号:小

  企业(公司)进行品牌策划的过程,也就是其进行品牌战略决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含了品牌策划时应考虑和坚持的“五方向”、“三原则”。

品牌策划的五个方向

  第一,产品线扩展:公司在同样的品牌名称下面,在相同的产品种类中引进增加的项目内容,如新口味、形式、颜色、增加成分、包装规格等;

  第二,品牌延伸:公司利用现有品牌名称来推出其他产品类目中的一种新产品。本如本田利用其公司名称推出了摩托车、助动车、滑雪车、割草机、海上发动机等;

  第三,多品牌:一家公司经常在相同产品类目中引进其他品牌;

  第四,新品牌:为新的目录产品设计新品牌名;

  第五,合作品牌:两个或更多著名品牌的组合,也称为双重品牌,这是两个或更多的品牌在一个提供物上联合起来。

品牌策划的“三光”原则

  其一,眼光原则。策划必须具有前瞻性,也就是说策划人要有“眼光”,要看得远,要看到他人没有看到的,这样才能抢占先机,出奇制胜,反之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整日被琐事缠身,裹足不前。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得也是这个道理。这一原则很容易理解,很多策划人都在实践中努力遵循这个原则,只是程度存有差异。例如,很多企业没有做品牌战略策划,就忙着请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大量资金砸下去之后,可能会有一定的收益,但必然是事倍功半。

  其二,阳光原则。这个原则是指策划必须见得着阳光,经得起日光的“曝晒”。换句话说,策划人必须心胸坦荡,不能做昧着良心的策划,亦即策划不能欺诈消费者,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不能有悖于社会道德和伦理。不容乐观的是,不少策划案都违背了这一原则,现在仍就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3·15被曝光的企业,以及其它出现类似危机的企业,尽管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经济效益上的成功,但是其显然是违背了策划的阳光原则。

  其三,X光原则。X光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波长在~10nm到~0.1nm左右,有很大的穿透能力,被广泛应用于科技和医疗等方面。这里借指策划人要有“掘地三尺”的精神和能力,洞穿问题的本质,或者说找到问题的根源,然后再结合存在的资源进行策划。这样,策划案实施后,才有可能实现釜底抽薪、药到病除的效果,否则必然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例如,某商场做了错误的品牌定位,却热衷于大搞一些不痛不痒的演出活动、促销活动,结果自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几个月后,依旧是“门前冷落鞍马稀”。

(责任编辑: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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