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委决定,从10月8日开始,深圳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新标准。
6月30日-9月30日是深圳在用机动车执行排气检测新标准的过渡期。经过3个月过渡期的检测,现在除部分长期在外地的机动车外,深圳原来黄绿标超期未检测的机动车已基本检测完。
对于一些无法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的车辆,如重型汽油车、全时四轮驱动车辆等,仍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烟度法进行检测。目前全市已建成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机构25家,其中15家由安检机构改造扩建而成,10家为独立新建,分布于全市各区。均可进行尾气检测。
今后,环保部门将以便民为原则,根据机动车数量增长和车辆检测需求等情况适时逐步增加站场,检测站相关情况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
车主应当在机动车环保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完成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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