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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经营安全将有国标

2011-09-27 16:44来源:国际商报字号:小

  日前,《餐饮服务经营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审定会正式召开。业内专家表示,该标准一经推广后,对统一全国餐饮服务经营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前不久,由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的《餐饮服务经营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商务部、中国商业联合会、卫生部、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等的11名官员、专家,以及来自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部分餐饮企业等起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参加审定会的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对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和促进企业完善安全设施及提高安全意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据悉,这一国家标准在经过最后修订完善后将报送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

  据悉,商务部是这一国家标准的归口管理单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流通发展处副处长陈泽亚在审定会结束时就下一步商务部关于标准化的工作提出了思路和要求:一是要把从注重标准制定数量向注重标准制定的质量转移;二是要把标准的制定和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广泛吸引企业单位参与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来;四是要对优秀标准进行推荐和学习;五是在重点省市开展标准宣传贯彻试点工作。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餐饮市场问题很多,各地均出台餐饮方面的地方法规,包括各种标准、规范或管理办法,但争议的分歧焦点不少。《餐饮服务经营安全要求》一经推广后,对统一全国餐饮服务经营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他说,现在许多全国性餐饮企业跨地域连锁经营,各地标准不一、政出多门让企业无所适从,不利于其全国扩张发展;对消费者也不利,因为有的是硬性规定,有的则模糊(如有的规定可以带酒水,有的则不准);另外,对各级政府部门而言,也缺乏管理执法的依据。

  新的《要求》内容很细:环境卫生、环境标准,设备设施要求,餐具用具要求,人员、饮料、添加剂,甚至灶间烛台等都有相应的规定。

  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许云飞告诉记者:此项国家标准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的2008年即已经立项,属于行业强制性标准,但只是部分条款的强制,而不是全部内容的强制。相关专家正对此进行征求意见及修订完善,最终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颁发实施。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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