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知识产权 > 正文

新京报诉iPad软件开发商以维护版权

2011-09-06 14:26来源:人民日报字号:小


新媒体与传统纸媒的版权之争

  中国“iPad维权第一案”,不仅是传统媒体的一次维权尝试,也是对当前媒体生态的一次反思:新兴媒体如何规范和发展?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iPad软件开发商未经授权使用新京报版面和内容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

  据介绍,从2010年8月起,iPad上运行的一款名为“中文报刊”的软件,未经授权使用了包括新京报在内的“超过60家国内报纸的全部版面和内容”,且每日时时更新。协商无效后,今年4月,新京报社授权下属网络公司派博在线公司,将“中文报刊”软件的开发者北京迈思奇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8万元。

新京报维护版权“三步”走

  2006年10月,新京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TOM网站,请求判令TOM网站停止擅自转载原告文章的行为,并支付稿酬300万元人民币。

  当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明确“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这次诉讼被称为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首场遭遇战。

  此案双方最终以调解结案,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新京报道歉,并就侵权行为给予新京报一次性经济补偿。

  2007年10月,新京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浙江在线,列出浙江在线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采编原创作品共7706篇,并索赔近200万元。后来,浙江在线提出管辖权异议。北京一中院裁定案件移交浙江杭州市中级法院审理。

  2008年8月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此后先后更换了多名主审法官,进行了持续20个月的庭审。2010年1月18日,杭州市中院书面通知新京报,要求该报只保留针对涉案的7706篇文章中的1篇文章的诉讼请求,撤回针对另外7705篇文章的诉讼请求,并将其以7705件案件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否则驳回起诉。在新京报回复拒绝后,当年3月2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新京报起诉。

  在当前的媒体环境中,新兴媒体低价或者无偿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司空见惯,而以纸媒为代表的传统媒体,似乎也已习惯了充当廉价“货仓”的角色。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依然不健全,另一方面与传统媒体维权的操作性困难有很大关系。新京报状告浙江在线败诉后,该报代理律师刘家辉曾愤怒地说:“按一年250个工作日算,每天审一个案子,要30年才能审完。”在这样的环境下,大部分传统媒体在时间、精力和财力的巨大消耗前选择了沉默。iPad“中文报刊”涉及的60多家中文报刊,只有新京报选择了维权;而10万元的赔偿,对于这场持续了4个月的官司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新媒体时代媒体融合是必然

  2011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4.85亿,手机网民达3.18亿。其中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3.62亿人,而手机网络新闻在网民手机上网使用率中排名第二。

  网络转载不管对报社还是记者来说,都是扩大知名度的机会。当前,文章被广泛转载也是提高媒体影响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但许多记者表示看到自己花费心血完成的稿子被掐头去尾放到网上,还是感觉有点寒心。现在新媒体转载模式需要规范,至少应该体现编辑、记者付出的劳动价值。

  新媒体的生存模式和传统媒体不一样。网站无法自采新闻,只能提供海量的信息,如果每一条新闻转载都要付费,网站的生存会面临很大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为了追求流量,只有大量转载传统媒体的内容。随着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如果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合作无规可循,传统媒体多年形成的对于社会问题深度报道的新闻传统,将渐渐被网络稀释。这意味着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减弱,责任和使命也就无从实现。

  对传统媒体来说,这既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新媒体的发展是传统媒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新兴媒体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内容上几乎完全依仗传统媒体的供给和援助。今天,新兴媒体已经日益成熟壮大,它与传统媒体的地位不应该对立起来,更不应该对传统媒体的生存不管不顾。两者应该相互扶持,相互融合。

新媒体和纸媒的合作道路艰难

  对于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害,传统媒体并非无动于衷。2006年1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以公函的形式,向全国30多家报业集团发出“共同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邀请,目的在于“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

  然而,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传统媒体的这种宣言和倡议,更像是一种表态,而很难有实质性的行动。

  2006年8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新浪传媒达成共识:在媒体产业融合的趋势下,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携手共进是最优选择。今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将与新浪进行资源整合,在新闻内容、市场经营和资本运作三个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之前的“倡议书”,后来再无下文。

  在突飞猛进的技术面前,媒体融合、携手共进之路成为传统媒体摆脱困境,与新兴媒体实现共赢的必由之路。截至目前,中国移动梦网的手机报业务已涵盖了全国及地方100多家媒体,而适合苹果公司产品的新闻类应用软件中,中文传统媒体的数量也超过了50家。

  但携手共进并非一帆风顺,媒体融合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严峻,这是媒体融合不能回避的问题。新京报案对传统媒体维权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传统媒体必须在具有高度维权意识的前提下,才能及时发现侵权事件,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的权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合作必须是在保护双方版权的基础上进行的。

(责任编辑:王学英)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