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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与网络:十年恩怨空余恨

2011-03-28 11:27来源:人民网作者:张永恒字号:小

  “不告而取谓之偷,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它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张炜、麦家、韩寒、郭敬明、慕容雪村、沈浩波等50位著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3月16日共同发布题为《“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的文章。

  一方是著名作家,一方是著名网络公司。前者声讨后者的“檄文”措辞之激烈、牵涉面之广实为近年罕见。50位作家联名的“讨百度书”发表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网络时代,作家如何维权”成为近期最大的文化热点。

  “我所有的作品,读者在百度上都可以免费读到,真是比盗版还容易。”提到签名“声讨百度”,陕西作家贾平凹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任其发展,读者就不会再花钱买书,作家也就彻底失去了写作的动力。”

  贾平凹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对于网络侵权,作家们早已忍无可忍。这次一定要有个结果,不排除集体起诉百度的可能。”

  此次遭到作家们声讨的“百度文库”,是百度网站的一个下属业务。百度方面将其称作“在线互动式文档分享平台”,通过该平台,网民可分享自己手中的文档,还能免费阅读其他用户的文档。

  作家慕容雪村是这封声讨书的执笔人。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一直知道自己的作品在百度文库里被随意上传。”据他介绍,此次声讨活动酝酿了半年时间,这份公开书去年就写好了,后来一直在联络作家签名。

  10多年前,互联网刚刚在中国应用时,其便利特性曾引起作家群体高度兴奋。网上写作使写作权利扩散,发稿门槛降低,网上写作可以直接面对读者。依托网络成名的作家慕容雪村,很快发现网络是一个“双刃剑”,作为一个全新的媒体,网络带给专业作家的简直是一个“噩梦”。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导刘成纪曾与侵权的网络公司打了一场官司。几年前,他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正由一家网络公司“无偿使用”,而且把他的文章“有偿”提供读者阅读下载,从中牟利。于是他委托律师把这家网络公司告上法庭,耗时两年多,刘教授官司打赢了,网络公司赔了8000多元,但律师费就花了6000多元,拿到手不到2000元,还不算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网络盗版我的作品,我只能听之任之,不希望再打官司。”刘教授无奈地告诉记者。

  贾平凹也不敢轻易打官司。“诉讼成本太高,耗财耗力耗时,我真的是打不起。”在他看来,目前采取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抗议,“看大家的意思吧,下一步如果集体诉讼,我一定参加。”

  畅销书策划人、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说,当看到他们出版社的新书赫然列在百度文库中时,曾立即联系百度方面,但他得到的答复竟然是“你们可以起诉我们。”这个回答让他很愤怒。

  “保护作家著作权免受网络侵害,这类案子提起诉讼的很少,成本太高,时间精力都耗不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静说,即使胜诉,一千字也才赔偿几十元钱。因此,一般情况下,发现侵权的,也就是警告对方,“拿下去就好了”。

  “百度文库的版权纠纷问题一直没有平息过,希望联合更多的作家声讨百度。”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承志表示:作协坚决支持作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呼吁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依法打击一切侵权盗版行为。作协希望有关部门加快数字版权方面的立法进程,加强监管,使更多作家的作品通过合法的途径在互联网上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使用。

  3月13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向外界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修订已经纳入国务院立法日程。对于曾经历了无比艰辛的维权过程的出版界来说,此次即将修订的《著作权法》无疑为他们带来了政策希望。

  对于《著作权法》的修订,慕容雪村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盗版侵权赔偿起点太低,百度这样的大公司即便输了官司也丝毫不在意这点赔偿。建议法律提高盗版侵权赔偿起点,用更严厉的经济手段达到威慑的作用。”

  其实,在数字版权问题上,已经有不少先行者的模式值得借鉴。又比如,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自2003年起便开始收费阅读,建立了阅读千字付费两分钱、三分钱的模式,并将部分收入兑付给作者,实现利益共享。盛大文学负责人侯小强曾透露,互联网的收费阅读,一年便可带来几千万的收益。盛大文学的平台上,已经缔造出年收入100万以上的作家10多名,年收入10万以上的作家100多名。

(责任编辑: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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