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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东:加强文学作家原创版权的保护

2011-12-30 10:59来源:中国艺术报字号:小

  电影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好的剧本,因此也就离不开好的影视编剧。只有保护好文学家、剧作家的原创版权,才能孵化成电影产业更多的版权,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没有文学原创和剧本著作权的发展,就没有电影产业的一切发展。

  近日,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著名编剧王兴东表示,要加强文学家剧作家原创版权的保护,促进中国的影视产业走向世界舞台,并谈及了保护影视编剧版权的重要性。

  第一,电影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剧本的版权是电影的原生版权,是支撑着电影版权的基础,是用于立项与融资的根本。只有电影剧本版权的合法性,才能确保电影产品的合法性。著作权授权许可使用制度是世界版权制度铁打的法定原则。

  第二,当今世界,各国创意产业在激烈竞争,高度维护版权利益已成为残酷的商贸较量。如何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基础--剧本的繁荣,是本法不可忽略的立法内容,现在却看不到扶持原创和保护原创的法规。

  第三,电影产业之树是以剧本为根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可以说,没有原创就没有电影产业。只有保护好文学家、剧作家的原创版权,才能孵化成电影产业更多的版权。

  作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法律,必须符合电影发展的规律,即版权市场的经济规律和艺术创作的生产规律。剧本创作及著作权是这个产业链条上首要发展而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因此,没有对于电影剧本文学创意的法定保护条款,这是不完整的电影产业的法律,不利于调整和规范有序的电影产业关系。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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