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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为《泰囧》票房保驾护航

2013-01-10 17:0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字号:小

《泰囧》票房神话

  一夜之间,让“中国少壮派导演”成为热门话题的《泰囧》凭借巨额的票房成绩给中国电影行业注入一剂强心针,把这部影片当成孩子的徐峥完成了自己的成功跨界。“如今见到一个好剧本不容易,现在的演员都被逼着去当导演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好剧本不多,如果演员能拿到好剧本,是打死都不会去当导演的。”徐峥曾这样说过。早在两年前,《人在囧途》以小博大斩获票房近4000万,片中徐峥与王宝强一路疯狂地制造笑料。两年之后,卷土重来的他们把阵地搬到泰国,诱发“泰囧”。这一次,徐峥除了继续与王宝强联手大闹旅途之外,他还身兼影片导演一职,献出“导演首秀”。

  剧本乃一剧之本,为一部影片的创作提供最基础的设计图。剧本作为独立的具有着作权的文学创意,是拉动整个影视产业的引擎。目前影视产业的共同危机就是缺少好剧本、好故事,而自主原创是一切知识经济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尽管要将剧本这张用文字叙说的蓝图变成蒙太奇结构的画面,需要导演去调整、丰富、完善,进行符合电影特殊表现手段的二度创作。但这些都是对原剧本的创作构想进行了合理的修整。对于影视作品来说,剧本是源头、是根本,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思想内涵等,都首先来自剧本的创意设计,只有高度重视剧本创作,才能为影视作品的二度创作打下坚实基础。

  当今是版权竞争激烈的时代,文化创意产业在激烈竞争,维护版权利益已成为残酷的商贸较量。英国女作家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形象被华纳公司拍了8部电影,创下60多亿美元的收入,打造了全球文化产业的奇迹,作家本人创收了10亿美元的稿酬。中国之所以不能出《哈利·波特》那样的系列电影,其重要的原因在于缺少原创版权的保护机制。国内影视产业不仅缺乏对文学形象独特的创意和持续的开发,也缺乏对于作家和编剧智力成果的尊重与保护。目前,侵害剧作家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影视编剧还有被拖欠剧本稿酬的经历,而影视上映时媒体宣传弱剧本、炒明星的现实则进一步加剧了电影行业“轻剧本”的不良现象。

  无源则无流,作为创意产业的影视产品,必须首先依法保护影视产业赖以生存的文学创意。如《哈利·波特》的商业成功主要得益于英国的版权保护,曾有人要出版一部《哈利·波特词典》,但英国法庭最终判决未经原作者罗琳同意不得出版,严厉的保护才能滋生高品质的创意衍生产品系列。一个文学形象打造了世界电影产业的奇迹,没有罗琳笔下的文学人物形象作为核心能源,就不可能产生影响世界十年的“哈利·波特”文化品牌。从文学艺术创作的角度而言,创新无疑是影视作品的生命力所在。影视剧创造出自己的特色,独辟蹊径极为重要,一方面既可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还可以保证影视作品本身不被诸多的相同题材作品淹没。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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