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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可信度较低有待规范

2010-06-07 13:36来源:金华消费维权网字号:小

  目前,“电视购物”已成为我们日常消费购物的方式之一,各经营商家为扩大各项业务,不断加强其经销产品的宣传力度和强度激烈市场竞争。从而使“电视购物”虚假信息、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投诉也日渐增多。为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部分区县消委会于2009年12至2010年3月联合开展了重庆市消费者电视购物现状调查,特别邀请重庆康联市场研究咨询公司相关专家参与设计该调研方案,并拟定好相关市场调研实施工作计划,最终形成专业调查报告。

  调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随意夸大宣传商品功能,引诱消费者购买;多数受访者对电视购物可信度存在疑问;由于电视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受访者对电视购物产生疑虑,消费需求正在下降;一些受访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不能或不知晓正确维权途径,消费者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消保委建议:国家应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电视购物的监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加大“电视购物”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电视购物”的市场准入;消费者组织应加大消费者维权途径和商品知识的宣传力度,使消费者形成科学的消费观;生产、销售企业应遵守诚信经营保证“电视购物”产品质量,优化售后服务,完善退换货体系。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确保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广告传媒企业要正确引导消费,不得夸大产品功能和质量;消费者也应有健康的消费理念,做到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刘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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