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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中企借鉴:日企危机管理做法

2012-07-24 11:03来源:价值中国作者:邱宝林字号:小

学习启示

    1.危机管理应从“源头”抓起,核心工作就是“不断消除风险”。

    日本企业危机管理从“查找风险”开始做起,把“查找风险”作为危机管理的第一大事。日本企业危机管理从“查找风险”开始,而风险主要是在下面、在生产一线,所以他们的管理制度形成必然是“自下而上”。流程是:(在岗位)找到风险——(在管理层)制定防范计划——实施对策——对业绩(管理方案)进行评估——进一步改善。核心是“不断地消除风险”。

    中国企业一般认为安全和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建章立制”、“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源自设计”。而“建章立制”、搞好“设计”靠岗位员工是不行的,起码也得是“工程师”。因此,我们的管理层就成为安全和风险管理的关键者,员工就成为安全和风险管理的执行者,我们的制度形成程序必然是自上而下对接,认为员工只须按“规定动作”操作,就可以保证安全,杜绝风险。以中国某些企业HSE;体系形成为例,先是制定总部体系文件——到地区企业层体系文件——到(厂)处企业层体系文件——再到基层生产岗位。我们的管理核心工作是“不断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注重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把“不断地消减风险”、“不断地消除隐患”作为危机管理的核心工作。这是通过对比应看到的日本企业风险管理重要的经验。

    2.危机管理中的3F原则:即First person,First time,First place。

    3F原则的含义是,当企业出现突发事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企业危机一般都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的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和决策的非程序化等特征。突发事件的最初时间,是化解危机的最佳时机。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达第一现场,能准确判断危栅陆质,做出正确决策,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危机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企业高管的出面,可以让公众看到,高层负责人在事后亲自采取了行动。表明该企业是高度负责任的企业形象,企业在尽最大的能力在开展工作。在公共事件中,领导的形象意义,远远超过它的其他能力,实际公众注重企业的形象胜于追究事件的事实。

    3.企业危机管理的驱动方式问题。

    日本企业在鼓励“查找风险”方面,有一些做法值得学习。首先是在人才价值观上,认为能够发现风险的人,是企业的优秀人才;二是重奖发现风险的人;三是认为在风险防范阶段的智慧要比抵御风险的知识更为重要。所以他们企业危机管理的驱动方式是,鼓励和奖励“风险防范阶段的智慧”的事前行为。事故出现后,也是以谁能找到和查到事故原因为荣,因此把对事故的责任和处罚作为次要手段。有的企业还提出“过分的追究责任,不利于事故的真正原因查找和改进”。危机管理是以人才价值取向引导,事前奖励和鼓励为主的驱动方式。

    反观,我们的企业安全和危机管理,是事前不罚但也不奖,着重事后追究重罚。我们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非常之多之细,但事前的有关奖励规定几乎没有。管理员工靠事后罚,管理干部靠事后撤,特别是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工作压力是比较大的。这样的安全危机管理的驱动方式可以说是以事后的处罚行为为驱动的。日本企业一些有效的做法和理念需要借鉴。

    4.把员工培养成企业危机管理的主体。

    如果把危机管理核心工作定位在“不断地查找风险”、“不断地消除风险”。而查找岗位风险的主要工作必须依靠岗位员工来完成,也只能由岗位员工自己完成,这样,企业员工自然就成了企业安全、危机、风险管理的主体。员工通过查找风险,在查找的过程中就“认识了风险”,就可以把“意外”变成“预料之中”,成为最了解岗位风险的“风险专家”。把企业员工培养成企业危机管理的主体,这才是企业应对危机和风险的最可靠、最可行的保证。

    回顾和总结我们企业发生的一些事故,源自岗位员工主观故意制造的事故,可以说基本没有,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对风险知识的认知不足,或不能认识和识别风险,把一些基本的“应知应会”变成了“意外”事故。我们没有把寻找和识别岗位的风险,作为岗位员工的第一重要工作来抓。我们企业岗位员工所认识的风险,不是自己发现的,而是领导告诉的,是制度和预案中写的。凡是制度没写的,领导没说的,都算“意外”,我们的员工是执行上级“规定动作”的执行者,而不是像一些日本企业那样,要求“每一位员工都是风险管理人!所有在场的人都是风险管理人”。在管理理念上把员工培养成危机管理的主体,员工才能把事后的“意外”事故,变成事前查出的“预料之中”风险。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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