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疆自治区地税局的相关消息可知,凡是符合减免车船税政策车型的车主,均可以开始办理退税。
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今年1月1日以后购买了以上车辆但又已经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有两种方式可办退税:一是纳税人直接到地税机关申请退税;二是由保险机构代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退税的相关事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了首批符合减免车船税政策的车型名单,其中含节能型乘用车49款,均可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按照今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自治区实行了新车船税标准,以1.0升-1.6升(含)的车辆为例,每车每年税额标准为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车辆,每车每年税额为420元。而1.0升-1.6升(含)范围内的节能型乘用车,只需缴纳180元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