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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将不征收车船税

2012-07-03 13:28来源:金融时报作者:庞东梅字号:小

  根据媒体的报道称,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解答纳税咨询热点时表示,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同时,对于企业改制重组中是否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这一问题,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中,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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