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重庆市积极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推行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悉,此前,根据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包括公共客运汽车在内的各类汽车和无轨电车,都属于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需在购买时按照计税价格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经初步估算,该政策落实后,仅重庆市公交集团每年即可获减免车辆购置税约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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