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环保工作坚持以总量减排为抓手,不断强化治污措施,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全市共完成重点减排项目293个,投入资金35.1亿元,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9.2%、二氧化硫11.85%,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潍坊市先后投资272.07亿元,完成了340余个重点废水污染源治理和生态湿地、河道修复工程,新、扩、改建综合污水处理厂55座,日处理能力达181.5万吨。境内23条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27个水质监控断面的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4.7%和78.9%,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潍坊市共实施十大节能工程重点项目136个,年可节能65.84万吨标准煤;圆满完成了淘汰焦炭36.2万吨、水泥熟料35.5万吨、皮革121.75万张、印染布12000万米、洗衣粉5万吨落后产能的计划,全面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目标实际下降23%的考核目标要求。积极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计量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推行科学用水、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万元GDP取水量52.4立方米,比2007年降低了近40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1%,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至11.7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3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
围绕加强市区空气污染治理,潍坊市先后取缔中小型燃煤设施1100余台(套),中心城区小型燃煤设施淘汰率达到了96.8%。大力推进消烟除尘和脱硫设施建设,热电、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大型燃煤设施脱硫设备配套率达98%。制定出台了《潍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全市已建成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机构14家、检测线30条,年检测能力达60万辆。
此外,在“六河六片区”攻坚战中,潍坊市还投入资金达21.74亿元,重点治理了生产工艺废气异味问题,对132家空气污染源实施了停产限期治理。着力加强市区空气质量的监测,全市9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实现了对建成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空气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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