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2011年以来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工作,为济南市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做出积极贡献的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表彰。齐鲁银行以在绿色信贷制度建设、产品创新、贷款投向等方面的突出成绩,成为受表彰单位之一。
齐鲁银行自成立以来,在公司治理、经济、环境和社会和谐发展等各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签署《驻济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协议》,始终将业务发展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注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约束、考核管理等有效途径积极落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工作,在大力推行绿色信贷、投身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成效。
在信贷审批环节,齐鲁银行把环境评价报告作为贷款申报的必备材料之一,将绿色信贷政策规定作为贷款准入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对涉及绿色信贷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在风险控制环节,齐鲁银行对客户主力生产装备和工艺、能耗和排放、新上产能合规性等情况,逐户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对存在已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且近期无更新改造规划、新上产能合规手续缺失、能耗或排放超标等问题的企业,列为退出对象,逐户制定退出计划,将“环保设施是否同步建设”,作为贷后检查主要内容之一,并严格落实“绿色信贷”问责机制。
在节能减排授信和绿色信贷管理建设方面,齐鲁银行构建起了责权明晰、相互制约、协调畅通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授信管理层级,并统筹全行培训资源,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对绿色信贷的理解和认识,提升专业水平,打造一支既懂得金融服务,又具备绿色信贷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专业服务团队。
齐鲁银行积极对“两高一剩”、落后产能企业信贷结构进行调整,促进该类企业符合国家环评要求;着力支持环保行业企业,重点为再生能源项目、水污染治理工程、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项目,2011年对上述产业信贷投放总额达1.2亿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