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班乱象,是时下很热的教育话题。要对教育培训乱象进行治理,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怎样治理,却意见不一。近日笔者参加一个活动,就讨论这一问题,一些参与者建议,应由工商部门管培训机构的资质,教育部门管培训机构的教育内容与质量,这样,方可让老百姓安心选择教育培训。
总体来说,由于升学考试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的原因,我国受教育者对学历教育,还没有多少选择权。然而,在非学历的教育培训领域,受教育者已经完全拥有选择权,再出现教育培训乱象,就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政府监管机构,还要分析受教育者的心态。
其一,不少受教育者并非“货比三家”,而是盲目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选择教育培训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但从近年发生的教育培训纠纷看,很多涉事的家长很轻率,这是对自己子女不负责的。其二,一些受教育者是抱着投机的心态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因此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违规做法,比如号称可以拿到考试真题、请考试命题专家上课、可以通面试的人脉关系等热烈追捧,出再多钱也不惜,而不是就此进行检举。
不管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培训,促进其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并不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于社会评价与专业评价,其中,受教育者的充分选择权和理性消费是让学校和教育机构重视受教育者权益的根本。从发达国家的教育经验看,政府只管学校(教育机构)的资质审批,学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怎样办学,是学校自己的事,教育质量是否得到认可,是社会认证机构和受教育者的事。为了让学校的办学规范、给受教育者合理的回报,学校往往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价。这表明,受教育者(及其家长)不能置身学校的管理之外,只被动消费,而要参与教育的全过程。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教育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