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摄影证件办理
1.所有报名选手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以及押金100元,到第十届青岛春季房展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并办理摄影证;
2.押金的退换:在展会期间参与微博评选,上传10幅以上作品(含10幅)后,或在展会结束后向组委会提交10幅以上作品(含10幅,包括纸质版和光盘)后,凭本人房展摄影证和有效身份证,即可取回押金,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3.报名及办理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69号天虹大厦1104室
办理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31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9:00-11:30)
联系电话:0532-85893137
联系人:黄女士
4.参赛名额限制为100名,额满为止。
四、奖项设置
金 奖 一 名 奖价值10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银 奖 二 名 奖价值8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铜 奖 三 名 奖价值5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优秀奖 十 名 奖价值1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特别创意奖 二 名 奖价值2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最佳视觉奖 二 名 奖价值2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最具微博人气奖 十 名 奖价值200元奖品或现金,发证书;
奖项共计:30名
五、责任声明
1.本次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包括纸质、电子版照片)将不再退还;
2.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刊发、展示在本次大赛的相关媒体及网站上,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地区形象宣传、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
3.本次房展因为是售票展会,如发现参赛选手利用摄影证件进行有损房展票务规定行为的,将不退还押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次大赛参赛者,须确认其参赛作品真实性等法律责任。
5.主办方视所有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届青岛春季房展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