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似乎一直“不走寻常路”。在企业文化竞争推上市场竞争高端阶段时,华为灵魂人物任正非却告诫高管,“文化不一定有那么大的意义”。他认为,就企业文化的具体形式而言,“成功不是未来前进的可靠向导”,其具体形式是“软”的;真正值得传承的是其中的思维方式,那才是“硬”的。在“硬”的部分中,正当管理的作用不容忽视。支撑者华为的狼文化的,便是正当管理的“硬”道理。
华为为何令同行敬畏
华为1988年成立,最初只有2万多元本钱、七八个人的家底。到2009年,华为已经在通信领域排名世界第二,2011年上半年销售收入983亿元,营业利润124亿元,目前正在从面向运营商提供通信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向信息与通信融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
在华为“狼”来了的脚步声中,世界着名的跨国公司对华为的视角也纷纷从轻视、受压到敬畏。从“畏”到“敬”,其中包括出于对其正当管理的认可。
在同行看来,华为早期在市场的搏杀可谓“不择手段”;然而把华为的“手段”罗列出来后不难发现,其“奇”中有“正”,体现了一种开拓精神。华为力图用一种自然的方式令员工相信,为了市场销售增长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可耻的。
在这种强烈的暗示中,员工可以把一个省电信管理局上下领导的女儿上大学、爱人去深圳看海、家里换煤气罐等所有家务事都包了;能够冒充别家企业的人,从机场把对手的客户接到自己的展厅;能够比一个新任处长的朋友更早得知其新地址。这些并不稀奇的“常规武器”之所以被用得淋漓尽致,是因为华为把别的企业不屑用心的事升华为竞争点,放下自己的身段,去开拓市场、争取客户:“面子是无能者维护自己的盾牌。优秀的儿女,追求的是真理,而不是面子。”
华为能“不择手段”,就不可能不讲“投机”,但是与商业贿赂、权钱交易等不正当竞争绝不是一回事,而是对市场机会的一线把握和客户关系的短兵相接。在短兵相接中,“不择手段”最后都要落地于给客户选择华为一个“正当的理由”。
任正非告诫员工:“一个人再有本事,也得通过所在社会的主流价值认同,才能有机会。”基于这种认识,基于对主流价值观的确信和追求,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公司的“阳光销售”、“阳光采购”要求。在对客户关系的维护中,固然有个人感情的渗透,但华为更相信客户的整体决策是健康的,那就是对价格、质量和服务的正面权衡。所以任正非的总结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出路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否则十分容易被外国垄断集团,一棒打垮。”
客户选择华为的“正当理由”之所以能够兑现,靠的是企业内部正当管理的支撑,而不是由客户回扣和业绩提存的碎片拼凑的幻相。正当管理在这里指的是主流价值观指导下的管理,能够产生不竭活力的管理,不存在损害相关主体利益的败德行为。因而正当管理有时候虽然有些让人难以接受,却经得起质疑。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前夕,华为8年以上工龄老员工“先辞职后竞岗”的做法,起初被媒体认为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涉嫌损害劳动者权益。果真如此,那应当是在降低劳动力成本。而华为却为此付出了超出10亿的补偿金,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都获得了相应补偿。而且“先辞职后竞岗”的都是华为的“富人”,通过重新竞岗扫除了惰性,被证明是人力资源的正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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