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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或将扩大

2012-02-17 14:22来源:新快报字号:小

  近日,国务院召开会议探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专业人士表示在2012年我国的增值税改革试点将会扩大范围。

  目前,增值税改革在上海试点进行,而北京、江苏、深圳等地则在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范围。根据上海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增值税改革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消费者也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有可能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

  专家分析称,增值税改革涉及行业主要是一些与加工有关的行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其影响的范围主要在城市地区。因此,像天津、重庆、北京等直辖市和厦门、宁波、青岛等城市成为增值税改革试点的可能性比较大。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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