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试点
近日,媒体报道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于近日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几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又一城市推行试点。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国家规定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等。
针对这一税收的改革试点,北京市政府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目前,北京市试点改革已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天津、重庆、江苏和深圳也正在积极申请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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