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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或将稿酬标准提高2至5倍

2012-01-10 13:34来源:经济日报字号:小

  著作权(即版权)的保护十分重要,其中一项重要的著作权是作者的稿酬,近日,媒体报道称,国家版权局着手修订10多年未变的“每千字30元-100元”标准

  据悉,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对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为“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这一稿酬标准,是根据当时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和一般文化产品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的。

  最近关于国家版权局近期将在相关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中进行调研,多方面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新稿酬标准,以进一步激励作家们的创作热情。这事对著作财产权的一项重要的保护。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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