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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瑞丽:著作权保护有助于推动创新

2012-05-07 11:00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姜瑞丽字号:小

  4月新发布的《著作权法》引起了音乐界甚至全社会的热烈讨论。4月30日是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截止日期。知名学者姜瑞丽指出,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有助于推动创新发展。

  面对修改草案中“录音制品首次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依照本法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规定,广大音乐人“欲集体退会”也就不难理解。音乐作品对于音乐人来说,无异于自己怀胎十月的“孩子”,如果音乐人对于这个“孩子”的绝对拥有权仅有短短的三个月,三个月后便是属于所有人共有,对于“孩他妈”来说,未免太过残忍。

  著作权这一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是不容置疑的事情,有人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公认的事实,但也有人认为著作权不仅仅是私权,因为每一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作品)都是在前人智力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当代作品都凝聚了前人的或思想、或观点、或方法、或表达等智慧,在尊重著作权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要促进这些作品的广泛传播,使广大公众最大限度地分享这些财富。

  把人类的智慧结晶最大限度的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好事儿,然而,如果仅仅因为这样就忽视著作人的权利,无异于本末倒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人的权利都不能得到基本保障,造福全人类岂不是一句空中楼阁般的空谈?

  著作权的保护与其他权利一样,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如果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被人轻而易举就可以无偿使用,那么原创者的创作动力势必会受到负面的影响更不利于创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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