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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鸟”理应重视商标保护

2011-12-22 14:46来源:中国工商报字号:小


愤怒的小鸟周边产品——手机挂链

  商标是一个企业重要的形象代表,商标注册是树立品牌的法律基础与基本保障,对企业在市场竞争和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愤怒的小鸟(Angry Birds)是现如今风靡全球的手机游戏之一,其周边产品也十分红火。

  据悉,Rovio公司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于2010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ANGRY BIRDS英文商标、愤怒状的小鸟图形商标、MIGHTY  EAGLE英文商标、BAD PIGGIES英文商标。其中愤怒状的小鸟图形商标在第9类电子游戏软件等商品、第41类通过互联网为移动电话提供计算机游戏等服务、第16类文具等商品、第28类玩具等商品上,已完成了国际领土延伸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10年6月28日开始;该图形商标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延伸注册申请,尚未被核准。

  虽然已经注册了相关的英文商标,但是Rovio公司未向商标局提出任何含有“愤怒的小鸟”中文字样的商标注册申请。相反,自2011年1月5日起,另有人在第9、16、28、41、43等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含有“愤怒的小鸟”中文字样的商标。

  如此红火的产品,如果不重视其商标的保护,在开发中国市场时很有可能会遇上商标方面的烦恼。Rovio公司如果想在中国市场上更好地推广游戏及周边产品,应当重视中文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否则对公司将来的发展十分不利。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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