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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或将全国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1-11-25 15:15来源:中国会计报字号:小

  税收制度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总是不断的进行改革,我国在2009年曾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如今为了更好的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税收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表示将5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增值税改革在上海开始推行试点

  据了解,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税制改革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并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在未来的五年内或将推行全国各地。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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